南昌工商局查处农场·农夫烤鸡店
作者:张香琴 刘奎胜 刘元元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点击数: 2008年09月03日
据中国食品质量报讯(张香琴 刘奎胜 刘元元)近期,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商广科接到群众的举报,反映南昌的农场·农夫烤鸡连锁店涉嫌假冒清真食品。 接到举报后,商广科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阳明路上的一家连锁店,看到店内食品展示柜张贴的喷绘广告上及食品包装袋上均印有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监制、“清真”字样的标志,店门口悬挂着一块由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颁发的“清真食品”的牌匾,牌匾上有“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派员赴生产企业原地考察,证明其原材料不含伊斯兰教禁忌成分,生产加工过程符合清真食品要求”的字样。在进一步的调查取证中,执法人员发现南昌市33家农场·农夫烤鸡连锁店都不同程度存在上述情况。据连锁店经营人员介绍,以上广告、食品袋、牌匾均由代理商提供。 执法人员随即与农场·农夫烤鸡在南昌的代理商南昌尚发食品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负责人马某提供了一份“清真食品”牌匾证书的复印件,但是马某提供的这份复印件与执法人员在连锁店内所见的牌匾原件签发的时间不一致,竟相差一年。 执法人员随后与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取得了联系。经该局与山东省宗教事务局核实,南昌农场·农夫烤鸡连锁店完全属于“冒用、私自修改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清真证书样本的行为,不是清真食品,不能使用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监制的证、牌及清真字样的广告。” 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南昌尚发食品有限公司停止冒用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清真标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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